男子驾驶证被吊销情绪激动 商丘交警“普法解惑”暖人心

2022-3-18 11:5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22| 评论: 0

摘要: 本网商丘讯:3月15日下午,商丘市梁园区一小区居民沙某某来到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案件中队处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违法行为时,情绪十分激动,并对处理结果不理解。 了解情况后,市交警一大队 ...
      本网商丘讯:3月15日下午,商丘市梁园区一小区居民沙某某来到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案件中队处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违法行为时,情绪十分激动,并对处理结果不理解。

    了解情况后,市交警一大队案件中队民警张晓峰耐心安抚沙某某情绪,并安排值班人员调取该案件办理过程,原来2022年2月11日1时许,沙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A0***8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建设路与民主路附近,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市交警一大队平原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沙某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的规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为坚持以人为本,张晓峰对沙某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列举相关酒驾导致的事故案例,现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解疑答惑,使其意识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其主动承认错误,并对民警说服教育表示满意。

    目前,沙某某因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违法行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和扣留期间,请在法定时间内接受处理,切莫心存侥幸,因小失大,而得不偿失。”

        责编:卢尚安 李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