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城南大队采取“四化”措施,加强校车安全监管

2016-2-29 12:3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68| 评论: 0

摘要: 2016年春季开学已经开始,为加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杜绝涉及学生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南大队加强勤务部署,落实事故预防措施,深化学生接送车安全监管工作。   一、安全监管规 ...

          2016年春季开学已经开始,为加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杜绝涉及学生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南大队加强勤务部署,落实事故预防措施,深化学生接送车安全监管工作。


  一、安全监管规范化。为保障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用车安全,春季开学之前,大队组织召集辖区幼儿园负责人、校车驾驶人召开校车交通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园方负责人充分认识到校车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落实车辆安全主体责任,抓好车辆安全源头管理,杜绝涉及校车的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与幼儿园负责人、校车驾驶人分别签订了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责任状和交通安全承诺书,确保交通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源头管理科学化。为加强校车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大队民警走进辖区幼儿园进行摸底排查,核对统计校车数量、具体地址、车辆类型、行驶路线、出行时间等基本信息,核实辖区专用校车20辆,全部建立了基础管理台账,纳入源头监管系统。二是逐一检查校车安全技术状况,以及年检、保险、交通违法等情况,严防“问题车”、“隐患车”上路行驶。三是审查校车驾驶人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准驾车型不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分周期内累计满12分的驾驶人,坚决取消其驾驶资格。


  三、集中整治常态化。大队针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一是加强重点时段交通管控力度,在幼儿园相对集中的路段设置检查卡点,对过往的学生接送车辆进行逐车检查,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速、非法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加强重点路段巡逻防控力度,对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学校及周边道路监管力度,指挥疏导车辆、学生、家长有序通行,引导校车按规定停放,排队依次上下车,确保交通秩序平稳有序。


  四、宣传教育深入化。为使宣传富有活力和感染力,大队一是召集学校负责人、校车驾驶人进行座谈,分析通报全国发生的重大校车交通事故情况,要求大家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防范在先,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组织好“开学第一课”活动,采取散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上交通安全课等形式,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知识,传授交通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常识,教育广大学生不坐超员车、黑校车、农用车,提高他们“知危险,会避险”的交通风险防范意识。(编辑: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