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九部法律一并提请审议

2021-4-27 08:3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88| 评论: 0

摘要: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6日在京举行,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研究处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等。听取国务院关于环境工作的相 ...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6日在京举行,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研究处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等。

听取国务院关于环境工作的相关报告

《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2020年,各地区各部门加强生态环境立法和督察执法。全国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电机组装机累计约9.5亿千瓦,229家企业、6.2亿吨粗钢产能完成或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截至2020年年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率提升到60%以上。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8.2%。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十三五”期间累计治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面积1.8亿亩。

《研究处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指出,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截至2020年年底,约9.5万个建设项目开展相关评价,有效预防土壤污染。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布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涉及1.3万余家企业,近8000家企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持续强化土壤环境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九部法律一并提请审议

而为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道路交通安全法等9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此次也一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这9部法律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种子法、消防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广告法、草原法、民用航空法、海关法、食品安全法。

草案修改的内容包括关于直接取消审批涉及法律规定的修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种子法、消防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广告法、草原法设定的相关资格认定、审批等;关于审批改为备案涉及法律规定的修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民用航空法、海关法、食品安全法设定的培训许可、登记核准等。

其中,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设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草案规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对于民用航空法设定的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登记核准,草案规定,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的,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备案,并增加规定明确未备案的法律责任。

草案修改的内容还包括关于实行告知承诺涉及法律规定的修改,涉及消防法设定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关于优化审批服务涉及法律规定的修改,涉及种子法、民用航空法设定的审批等。


责任编辑:棉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