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社区乡村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2020-8-28 17:4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32|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提升拉萨市交通文明,全力营造“畅、安、舒、美”的道路交通环境,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平安交通、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和“文明交通拉萨行”活动为契机,组织动员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各级力量,以建立长 ...

为进一步提升拉萨市交通文明,全力营造“畅、安、舒、美”的道路交通环境,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平安交通、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和“文明交通拉萨行”活动为契机,组织动员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各级力量,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全面落实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各项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平安乡村创建工作。

拉萨交警将分三个阶段开展平安乡村创建工作,第一阶段为8月1日至8月31日的宣传发动阶段,该阶段将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平安乡村创建工作,分解量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推进创建活动迅速展开。

第二阶段为9月1日至9月30日,该阶段将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活动,结合乡村群众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在开展交通安全进乡村的同时,开展知识竞赛活动,并通过张贴海报、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册等方式,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第三阶段为10月1日至10月10日,该阶段通过第二阶段的评比、积分后,各创建小组按照前期的交通事故发生率、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获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成效以及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积分,累计积分后,总分最高者上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评为平安示范乡村。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监督大队队长侯文介绍,此次广泛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活动,有利于促进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切实预防遏制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杜绝酒驾、超速、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乡村交通安全氛围,共同创建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与此同时,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开展“零酒驾”示范单位和文明交通出行示范路创建活动。此次“零酒驾”示范单位和文明交通出行示范路创建活动包括“零酒驾”单位、“零酒驾”街道办、“零酒驾”乡镇、“零酒驾”社区、“零酒驾”村以及文明交通出行示范路、示范街。

从创建标准上来看,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参选单位(社区、乡镇、街道办、村)制订“零酒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内容及工作计划,明确领导、负责人员,建立健全“零酒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参选单位(社区、乡镇、街道办、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台账,掌握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情况。

参选单位(社区、乡镇、街道办、村)需及时与本单位(辖区)内驾驶人员签订《“零酒驾”承诺书》,且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对“醉驾”入刑知晓率要求达到90%以上。

创建活动还要求本单位(社区、乡镇、街道办、村)利用单位微信群、QQ群发送抵制酒驾提示,动员辖区有车单位、学校、个体经营者、代驾人员组成“零酒驾”宣传队伍,广泛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性,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此次“零酒驾”示范单位和文明交通出行示范路创建活动将采取公开投票的方式,评选时间为9月16日至9月30日,授牌时间为10月。为做好创建活动的相关工作安排,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各县(区)交警大队、支队各辖区大队高度重视本次创建工作,及时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希望通过开展‘零酒驾’示范单位和文明交通出行示范路创建活动,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并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在全社会营造自觉抵制酒驾氛围,全力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为争创文明城市交上一份优秀的文明答卷。”侯文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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