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酒驾“掉包” 难逃执勤交警“法眼”

2020-3-5 09:5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675| 评论: 0

摘要: 本网讯:合肥公安肥西分局紫蓬山交管中队将警力部署在汤口路与三岗路交口卡点,查处、纠正各类违法行为时,一辆小型面包车由离卡口不远处的红绿灯路口拐弯过来后,突然减速并停靠在路边,执勤交警顿觉该车行迹可疑, ...

      本网讯:合肥公安肥西分局紫蓬山交管中队将警力部署在汤口路与三岗路交口卡点,查处、纠正各类违法行为时,一辆小型面包车由离卡口不远处的红绿灯路口拐弯过来后,突然减速并停靠在路边,执勤交警顿觉该车行迹可疑,在感觉到了这一异常情况后,民警立刻布控警力准备组织拦截该车辆,并吩咐各执勤人员小心行动,不要打草惊蛇,同时使用执法记录仪固定视频证据。

  不一会,只见停在路边的小型面包车驾驶员及副驾驶乘坐人双双匆匆下车并迅速调换位置,他们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计划,不料早已被路面执勤交警看的清清楚楚,且用法记录仪记录的一清二楚。约两三分钟后,该车又重新启动,并缓慢向前方行驶。民警立刻吩咐卡口处拦截警力对车辆进行拦截,执勤人员迅速行动,在三岗路卡口将该车辆拦获,并对车上两人及车辆进行盘查。

  盘查中,车上两人均面色异常,特别是换到副驾驶的乘坐人员神色十分紧张。民警让两人下车,并要求其出具驾驶证、行驶证,并询问他们是否饮酒驾驶。在民警的严厉盘问和铁一般的事实依据下,换到副驾驶的刘某主动向交警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因看见执勤交警故而与同行者调换位置想躲避处罚的违法事实。

  随后,执勤人员将两人带回中队进行酒精测试,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某血液酒精浓度为3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责任编辑:棉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