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交警部门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2019-5-14 16:2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92| 评论: 0|来自: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

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路口行人、非机动车的通行秩序,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14日早间,哈市交警部门在早高峰期间,在市区各重要路口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机动车 ...

       为进一步规范路口行人、非机动车的通行秩序,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14日早间,哈市交警部门在早高峰期间,在市区各重要路口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机动车逆行、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闯红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措施等交通违法。14日,全市共查处行人、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105件。

  14日早间,记者跟随交警来到中兴大道与与学府路交叉口。记者看到,多数行人都能按照信号灯指示在人行横道过街,但仍然有个别行人不遵守相关规定。7时40分许,记者看到,一中年男行人由学府东四道街向中兴大道方向过马路,当时正值人行信号灯红灯亮起,男子快步在机动车流里穿行,车辆连忙刹车避让,不仅险些酿成事故,而且还严重影响了后方车辆的通行效率。民警立即上前取缔,行人信某称,他因为着急上班,只顾低头走,没注意信号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信某因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被处以罚款20元。无独有偶,一年轻男子从中兴大道西侧沿中央隔离带边缘处横穿马路向中兴大道东侧走来。民警依法将其取缔,并告之在车流中穿行的事故隐患。看到其他行人都在按照交通信号灯有序的通行,男子也感到十分的抱歉,称自己因为是着急上班打卡,所以便走“捷径”过马路了。并且保证,今后一定走人行横道或者天桥等过街设施。最终,该名男子同样被处以20元罚款的处罚。

  8时许,一女子骑着电动车在学府路上逆向行驶朝服装城方向奔去,记者仔细一看这台电动车前面还载着一四五岁大的男孩。女子称,起初她没有逆行,当她走到中兴大道与学府路交叉口附近时,看到对向车道没有车辆,便绕过中央隔离带抄近道逆行超服装城方向行驶。民警教育该名女子,想去服装城方向应在十字路口按照信号灯通行,该路段车辆行驶速度较快,逆向行车安全隐患极大,非机动车也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同时车上还载有孩子,成人应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正确的示范。依据相关规定,女子因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被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8时20分许,一男一女两人分别骑自行车沿学府路逆行向服装城方向行进。面对民警,两人解释称,他们着急去服装城去上班,所以才逆向骑行。依据相关规定,女子徐某与男子张某同样被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出行行为,严禁实施乱骑行、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文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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