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司机看过来,学法能抵交通违法积分啦!

2017-11-2 11:0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07| 评论: 0

摘要: 1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学法积分交通违法处理系统”正式上线。淄博驾驶人可以通过在线答题获得积分,在处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时折抵记分,1个积分可抵消记分分值1分。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警说: ...

       1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学法积分交通违法处理系统”正式上线。淄博驾驶人可以通过在线答题获得积分,在处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时折抵记分,1个积分可抵消记分分值1分。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警说:“学法积分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使用的前提是机动车所有人与驾驶证持有人相同。

  驾驶人名下的本市非营运小型客车,必须同时具有驾驶证核发地为淄博的C类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监控违法行为发生地为淄博,这样便可处理应记记分值为6分(含)以下、罚款额为200元(含)以下的电子监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证处于扣留、暂扣、注销、吊销等状态,或者当前记分周期记分已达12分(含)以上的,是不能申请在线学习考试的。

  “该系统的办理流程为网上注册—在线答题获得积分—处理违法折抵记分—罚款缴纳。”支队民警介绍,驾驶人可通过预留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驾驶人手机号码认证个人信息。当接收到短信码验证成功的信息后,即注册个人用户成功。另外,驾驶人可以选择通过关注“淄博交警”微信公众号、“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下载“智行淄博”手机APP、淄博市公安局“网上公安局”网站、“淄博公安交警网”网站五种方式登录“学法积分交通违法处理系统”。

  驾驶人登录系统通过学习相应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后,系统会随机弹出一组考试题,每组试题10道,答对9道以上为达标,可获得积分3分。1个积分可抵消记分分值1分。考试不合格的可重复考试。

  在线学习考试积分可以累积,积分周期自驾驶证的初领日期开始,为期12个月,积分周期末自动清零。同时,该系统设有交通违法缴费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