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个月查处近七万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017-6-5 11:5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877| 评论: 0|来自: 内江晚报

摘要: 检查货车检查摩托车  6月2日下午,在市中区公园街、经开区甜城大道等街道,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范围内设卡检查,着重对摩托车、电瓶车驾驶员不戴头盔、超员、不携带相关证件、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 ...

检查货车

检查摩托车

  6月2日下午,在市中区公园街、经开区甜城大道等街道,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范围内设卡检查,着重对摩托车、电瓶车驾驶员不戴头盔、超员、不携带相关证件、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据了解,为改善内江道路交通秩序,今年4月26日起,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展开了为期三个月的夏季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各种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4月26日至5月26日,一个月时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69901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其中酒后驾驶机动车217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807起;机动车乱停乱放20184起;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3381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45312起。

  1重点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飙车进入专项整治“名单”

  5月2日21时25分,一辆车牌号为川KN6XXX的普通两轮摩托车行至东兴区新江路沱桥交警岗亭外时,因存在酒驾嫌疑,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拦下,通过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罗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3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5月23日10时,一辆途经经开区松山南路的黑色轿车行至路口斑马线时,未主动减速停车让行斑马线上的路人,整个过程被交警手里的摄像机全程记录下来,针对该车驾驶人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对驾驶员依法进行了处罚。

  为期三个月的夏季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我市交警部门将多类交通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包括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酒驾、醉驾、毒驾;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摩托车、电动车未按照规定在最右侧车道行驶、超员、超载、不戴安全头盔;货运机动车非法改拼装、超限、超载和抛撒遗漏、进入限行区域;危化物品运输车不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交通违法行。

  在此次行动当中,我市交警部门还将飙车行为列入专项整治名单。据了解,飙车行为不仅产生噪音,影响他人休息,同时还存在很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两区(市中区、东兴区)交警大队交警,将联合巡警不定期开展针对飙车行为的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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