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做到“五个加强”打赢年末岁初交通事故预防攻坚战

2015-12-28 17:5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52| 评论: 0

摘要: 12月7日,湖北省公安厅召开预防交通事故工作交通安全视频会议。12月10日,曾欣副省长签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黄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副市长、公安局长余平辉同志要求交巡警支队 ...

12月7日,湖北省公安厅召开预防交通事故工作交通安全视频会议。12月10日,曾欣副省长签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黄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副市长、公安局长余平辉同志要求交巡警支队认真学习传达省厅会议及省政府通知精神,打好打赢年末岁初防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攻坚战。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会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支队长李良武,政委李江新研究贯彻落实省厅会议精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从2015年12月8日至2016年1月15日,全市组织开展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第二波次行动,切实做到“五个加强”,以打促防,以整治促防,坚决做好今冬明春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一、把加强冬季交通事故预防置于当前重中之重的中心工作。一是迅速开展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支队将106国道,315、316省道,黄金山开发区大棋路、金山大道等路段作为整治重点,明确包保中队和责任民警。迅速完善设施,加大管控力度,需属地政府和其他部门解决的问题迅速送达书面整改意见通知书。二是开展交叉执法活动。根据省交管局要求,支队在全市开展区域联动、交叉执法活动。大冶大队到阳新大队开展执法;阳新大队到大冶大队辖区开展执法;黄石港大队到西塞山大队辖区开展执法;西塞山大队到下陆大队辖区开展执法;下陆大队到开发区大队辖区开展执法;开发区大队到铁山大队辖区开展执法;铁山大队到黄石港大队辖区开展执法。12月份交叉执法时间:12月16日、23日、30日。每次执法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次各大队参加交叉执法警力不少于4人,由一名大队或中队负责人带队。每次交叉执法活动安排专班进行检查督导,每次执法活动第二天编发通报。三是启动恶劣天气部门联动应急处突机制。与气象局部门主动对接,及时发布恶劣天气变化提醒;与新闻媒体对接,及时发布应急处置相关信息;与车辆施救公司联系,及时提供拖离、施救应急服务;与客运管理企业对接,严格客运线路停运、启动管制。

二、加强重点车辆跟踪监管。支队建立了对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出租车和校车等5类车辆进行违法清零机制,每月进行通报,并纳入每月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同时,采取集中约谈、上门告知、登门核查等手段,督促隐患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接受处理、消除隐患。将查获的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安全隐患以及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安监、交通、教育等部门,按照“一次违法,三方处罚”要求,充挥安监、交通以及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优势,着力消除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减少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12月份深入79家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出租车和校车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警车各类车辆2586台次,整改安全隐患29处。

三、加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大整治行动:一是开展“酒驾整治月”行动。根据省局要求,12月份为全省查处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月。每周各大队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不少于2次。每次行动时间分为两个时段:晚上6时至8时;11时至凌晨1时。各大队要联合特警开展行动,查处饮酒后、醉酒或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第一个时段重点在酒店、主要路口开展检查。第二个时段重点在酒吧、夜总会、宵夜市场等处开展检查。二是开展“刑九入刑”破零行动。12月底前,各大队至少要查办一起客车、校车严重超员超速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并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宣传公安机关依法打击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和效果,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三是开展党员干部交通违法抄告曝光行动。凡是查处党员干部交通违法的,除按法律规定处罚外,一律抄告当事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纪检部门,并在新闻媒体实名曝光。12月份以来开展整治行动4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89516起。全市查处酒后驾驶50起,醉驾7起,暂扣机动车2098辆。

四、加强宣传教育。结合2015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联合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休策划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深入 “五类重点车辆”所属企业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告知《刑(九)》新增的危险驾驶罪内容、修改的原因和意义,督促企业强化自身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宣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社会上形成严管严治的整治氛围。12月份全市开展交通宣传活动6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9500份,制作宣传栏14处,宣传横幅标语13条,对外宣传稿件刊(播)发合计223条。

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领导体系和执行体系建设。巩固深化我市今年来开展道路交通平安年建设行动成果,从政府组织领导层面上,重点是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实行市、县、镇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建议市、县(市、区)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乡(镇、场、办事处)成立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同时,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并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的规定,逐一倒查属地党委、政府负责人和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