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城南大队“四个突出”为“候鸟”儿童撑起交通安全伞

2016-7-21 09:5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92| 评论: 0

摘要: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暑期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视频部署会议精神及厅交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清隐患、夯基础、严整治、强宣教”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攻坚战的通知文件要求,新余支队城南大队根据支队部署安排,组织 ...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暑期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视频部署会议精神及厅交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清隐患、夯基础、严整治、强宣教”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攻坚战的通知文件要求,新余支队城南大队根据支队部署安排,组织开展暑期全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出行道路交通事故,保持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平稳。


  一、突出暑期前宣传活动。交通安全宣传是事故预防的第一道防线,大队在暑假前安排警力走进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征文比赛、宣传橱窗、校园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提示暑期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同时结合假期日常出行、外出旅游等可能遇到的交通安全问题,耐心讲解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等基本知识的教育;宣传在道路上嬉戏打闹、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讲授防范交通事故和应急自救常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突出重点群体宣教。暑假期间,是留守在家乡的“候鸟”儿童集中“迁移”城市的高峰期,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民警深入社区、企业、工厂,以外出探亲“候鸟”儿童、客货运驾驶人、危化品车辆驾驶人群体为重点,开展针对性“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出行管理,开展安全提示服务。加强对客运、汽车租赁、旅游包车等企业的安全监管,组织企业负责人、车辆驾驶人上交通安全课,开展交通警示教育活动,重点讲解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的造成的危害及后果。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提前开展预防性宣传教育,加强集中出行管理,严防死守杜绝事故发生。


  三、突出安全提示教育。为提升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大队一是开展广泛提示教育。针对夏季疲劳驾驶、爆胎、车辆自燃等交通事故的特点,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及“双微”平台,加强安全提示,传播夏季出行交通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夏季出行安全防范能力。二是强化重点驾驶人提示。要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做好短信提示工作,结合辖区天气、道路通行、事故特点等情况精心编写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实用帖”,积极向辖区重点驾驶人进行推送。三是发布“两公布一提示”。及时为广大交通参与人提供路况、天气等出行服务,开展预警提示,做好宣传引导服务,做到安全提示“全覆盖”。


  四、突出媒体宣传效应。为扩大社会宣传面,大队结合发生在本辖区的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策划、制作、播出专题报道、新闻评论、公益广告等,通过以案说法,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让广大群众真正受到教育、起到效果;其次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参与暑假交通安全隐患的专项治理行动,对超载、超速、超员、“病车”、“黑校车”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并进行媒体曝光,有效震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努力构建安全和谐交通,为广大“候鸟”儿童撑起一把交通安全伞。

(编辑: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