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与货车抢道:以卵击石与死神拥抱

2015-12-28 08:5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22| 评论: 0

摘要: 12月20日,在104国道临海市永丰镇利站村路段发生了一起死亡交通事故,其因竟是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与货车抢道,以卵击石,被死神拥抱。 据了解,12月20日,张某(男,32岁,浙江省新昌县人)驾驶浙DD52XX重型普 ...
12月20日,在104国道临海市永丰镇利站村路段发生了一起死亡交通事故,其因竟是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与货车抢道,以卵击石,被死神拥抱。

    据了解,12月20日,张某(男,32岁,浙江省新昌县人)驾驶浙DD52XX重型普通货车,从浙江省新昌县驶往临海市方向,15时22分许,途经104国道1681KM+89M即临海市永丰镇利站村路段,与行人何某(女,77岁,临海人)发生碰撞,造成何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后,据司机张某交待,当驾车驶到事故路段时,很远的时候就看到马路的左边有位老人,面朝马路的右边,感觉到她可能要过马路,就踩了下刹车,减速下来,等老人走到马路中间时,距离货车很近了,她突然加速跑了过来,于是马上按喇叭、刹车,向右避让,但因路面湿滑,还是和老人发生了碰撞。

    从该事故附近的监控来看,行人何某是15时22分00秒从货车的左边路边起步,15时22分04秒在道路中心线左侧起跑,15时22分06秒与货车的左侧大灯部位发生碰撞,与货车一起向前滑行了一段距离。

    目前,此案临海警方正进一步处理中。对此案报道,主要是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您的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机动车辆驾驶员途经路口时,不得疏忽大意,应当提前减速、进行瞭望,确保安全情况下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