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交警创新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

2016-5-19 16:0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85| 评论: 0

摘要: 招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近年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整合资源、健全机制入手,不断加强和改进治理方式,确保了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的持续稳定,连续十三年没有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落实社会共管责任 ...

招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近年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整合资源、健全机制入手,不断加强和改进治理方式,确保了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的持续稳定,连续十三年没有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落实社会共管责任。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综合作用,在全市14个镇(街区)全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和交通管理服务站,聘请镇专职交通管理员24名、村级交通安全协管员724名,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管理责任,初步形成党政领导、公安主导、部门参与、社会共治、齐抓共管的局面。明确派出所协管责任。出台招远市公安局《关于建立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勤务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各派出所在交警大队指导下,参与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同时,将各派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有效调动其参与交通治理的积极性。特别是在“黄标车”淘汰治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和无牌机动车、无证驾驶人摸底调查,以及高危驾驶人教育管理等工作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强化交警专管责任。在严格落实“三长”负责等制度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交通违法行为规律、特点,针对不同季节、天气、节假日和时段、路段,灵活采取卡点检查、路面巡查、网上执法等措施,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同时,探索建立驾驶人违法记录“黑名单”机制,在驾驶证审验、机动车检测、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中予以重点关注,严防发生问题。

强化重点车辆综合整治。针对渣土车、工程车、拉矿车等关系经济发展车辆治理难度大的情况,由镇政府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综合采取停供炸药、责令停业整顿等方式,倒逼企业或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隐患整改;针对参与拉运学生车辆成份复杂的问题,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对合法校车、经营性车辆分别由校车公司和交通局履行主要监管职责,公安交警重点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针对手扶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存在的违规载人、安全性差的问题,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服务先行”的原则,集中开展一次免费粘贴或喷涂反光标识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隐患。强化重点驾驶人管理。对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进行分类,由各交警中队与派出所协同建立管理档案,开展常态教育,目前,已列管1471人;对驾驶证记满12分、大中型驾驶证实习期满、记分审验、逾期未审等驾驶人,严格落实签到制度,实行全程录像,建立教育台帐,确保人员、学时、课时“三到位”;对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在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后,在领证前进行安全警示、宣誓教育;对驾驶证计满12分、大中型驾驶证实习期满、记分审验、逾期未审等重点驾驶人,及时予以告知,目前,发布各类公告、告知信息3.5万条。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与公路、交通、教体、安监等部门联合协作,对辖区道路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排查,累计排查登记县乡安全隐患757处,提出整改意见,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目前,相关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同时,结合“天网”工程建设,积极推动高清卡口、电子警察等信息化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向农村公路延伸,增强科学管理水平。

建立综合勤务机制。依托公安流动治安检查站,整合交、巡、治、刑及派出所警力,按照每周一个地方的要求,巡回到14个镇(街区)交通违法多发地、治安形势复杂地设卡检查,综合执法,突出加强对无牌车辆、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客运车及酒驾、毒驾等重点车辆和严重交通违法车辆的查纠;针对农忙时节,各类农用车上路行驶频繁、交通事故多发的特点,各勤务中队主动协调农机监理部门联合行动,着力加强对农机车辆的查纠,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动态查控机制。建立24小时勤务机制,依托道路交通智能管控中心,设立视频巡侦岗,加强对电子警察、高清卡口、事故分析平台数据的研判,“点对点”指挥各勤务中队对重点时段、路段实行动态巡查,通过前后方一体作战体系,“精准”查控超速、挪用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通过后方研判、前方查控,累计查处挪用号牌、伪造号牌等交通违法60余起。健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大力推行事故处理权限下放和事故处理工作改革,统一工作标准和流程,由勤务中队就近处理除重大事故以外的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村驾驶员。积极推行“e路行”手机快赔软件,发展完善轻微交通事故联处机制,将单车损失不超过10000元、轻微人员受伤事故无异议的纳入快速理赔范围,通过“互联网+”,进一步提高交通事故处理质效。

坚持示范带动。结合“四个创建”,在全市的农村、企业、学校、社区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企、校、社)工作,210个村庄上报市级交通安全村,1个村被评为省级交通安全示范单位,2个矿山企业、1个村和1个中学被评为市级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强化“面对面”宣传。组织民警深入农村地区的集市、村庄、田间地头和运输企业、货运场站、有车单位,向广大群众、企业法人、货车车主和驾驶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面对面”开展宣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增强安全意识。深化“课堂”教育。践行“交通安全从源头抓起,从娃娃抓起,从教育抓起”的宣教理念,组织宣传民警走进学校、走上课堂,围绕中小学生安全走路、骑车、乘车等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及发生在学生身上的典型事故案例,采取互动趣味交通知识问答、观看交通安全教育片、发放图文并茂宣传资料、开展小交警交通指挥手势训练活动等形式,通过多媒体授课、以案说法、解答释疑等教学方式方法,向广大中小学生及其老师、家长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引导学生养成“安全出行、从我做起,遵守交法、从小做起”的良好习惯。 做实“微宣传”。在巩固《今日招远》报刊、《金都交警》电视专栏、金都网等宣传阵地的同时,着力加强金都交警微信、微博自媒体建设,精心组织“微知识”、筛选“微案例”、编拍“微电影”,坚持每日一期、定时推送、“沸点”宣传,着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关注度。截至目前,金都交警微信、微博“粉丝”达到1.8万人。(编辑: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