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黑校车”严重超员驾驶员被判拘役罚金

2016-4-12 10:0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35| 评论: 0

摘要: 2016年3月29日上午,在淮南市八公山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内,随着法槌“啪”的一声敲响,全国首例“黑校车”严重超员的女驾驶员邱某被判拘役一个月、罚金三千。2015年11月2日9时13分许,淮南市交警支队八公山大队一中队 ...

2016年3月29日上午,在淮南市八公山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内,随着法槌“啪”的一声敲响,全国首例“黑校车”严重超员的女驾驶员邱某被判拘役一个月、罚金三千。

2015年11月2日9时13分许,淮南市交警支队八公山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杨秀凯带领辅警吴飞、季成在淮南市第二通道丁山路口设点查处超速交通违法行为,一辆皖DMF5**号面包车由南向北行驶因超速被拦查,经检测该车车速为70公里/小时,超出规定时速60公里/小时。检查中民警吃惊地发现该车设计7个座位,经清点车上却坐了17个儿童,加上驾驶员总共乘坐了18名乘客,驾驶员还是个女教师,车上还放着某某中学的牌子。女教师称车上一位儿童今天过生日,他的小伙伴们陪他到淮南市八公山区一起过生日的,检查中还发现驾驶员没带行驶证。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行为的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邱某无视刑法修正案(九)的法律规定,于第二天就以身试法,终于受到了法律的惩罚。2016年3月29日,八公山区法院公开审理邱某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判处邱某拘役一个月、罚金三千。在庭审中,邱某对自己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在此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时刻注意法律法规的修正并及时认真学习,注意自身和别人的交通安全。(编辑: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