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我市交警部门结合“秋风”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了对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常常查到深夜。因此,许多人都认为,交警白天不会查酒驾。然而,事实正好相反,10月24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就查处一起酒后驾驶,并且还是醉驾。 当日下午3时许,一辆红色轿车从市城区公园路由东向西行驶时,与前方一辆轿车发生了轻微碰撞,双方驾驶员便起了争执。由于该路段过往车辆较多,为了避免交通拥堵,附近执勤交警立即上前进行调解处理。“都是我妻子开的车,我只开了一段。”现场,该男子面色通红,面对交警询问更是语无伦次,嘴里还散发出阵阵酒气。对此,执勤交警立即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显示当事人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为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交警立即将其带至附近医院进行了抽血检验。目前,血液已送至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将根据结果进行依法严处。 男子被带至附近医院进行了抽血检验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此,市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驾。近期,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酒驾整治力度,全力维护城市道路安畅。 责编:淼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