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热心调解公正执法

2018-9-13 15:2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02| 评论: 0|来自: 山西交警新闻在线

摘要: 9月12日下午,两位群众来到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高陵大队,将一面印着“热心为民,亲如家人”的锦旗亲手送到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马鹏飞的手中,对大队民警公正执法、服务为民的工作作风,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和赞誉。 宋某 ...

9月12日下午,两位群众来到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高陵大队,将一面印着“热心为民,亲如家人”的锦旗亲手送到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马鹏飞的手中,对大队民警公正执法、服务为民的工作作风,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和赞誉。

宋某某将锦旗亲手送到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马鹏飞的手中

  5月7日22时20分许,一辆小型客车在S80高速(陵侯)22km+700m处发生了一起车祸。据了解,侯某驾驶的晋EL**56小型客车,车在经S80高速(陵侯)22km+700m处时,与路边的挡土墙相撞,造成乘车人宋某某受重伤。接到报警后,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并对现场情况进行询问与勘察。

  经民警调查,驾驶员侯某某所驾驶的机动车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条第二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之规定,侯某某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乘车人宋某某无责任。

  事故处理完毕后,赔偿成了双方当事人最大的问题。经了解,驾驶员侯某某和宋某某为同村朋友,此次事故不仅造成了宋某某身体重伤,而且造成了驾驶员侯某某车辆报废,驾驶证吊销的重大损失,加之驾驶员侯某某家庭又比较困难,因此对赔偿存在抵触情绪,双方甚至因赔偿问题险些反目成仇。

  民警马鹏飞在对双方当事人协调民事赔偿问题时,多次加班加点,站在法律、情理的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次又一次的调解,不仅让双方消除了隔阂,化解了误会,也使双方当事人进一步了解了法律法规。最终,由于经济原因,虽未达成一致协议,但是当事人被民警的工作态度和公平公正的精神所感动,特制作锦旗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和赞誉。

  上面的片段不过是马鹏飞工作多年以来的一个普通写照,从警十年以来,他始终奋战在事故岗位前线,兢兢业业,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铮铮誓言。在日常工作中,马鹏飞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热爱交通事业,忠诚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忠实地履行着一名人民警察的职责,体现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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