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一位60岁的青岛老人,坐在餐桌旁,默默吃完自己做的一顿午饭,然后,离家出走。晚10时他被发现时,静静地躺在东海中路附近的一处海滩上,已经身亡,裤兜里有一张遗书——“向尚集团坑死我,从去年至今硬骗我买了6万余元保健品,说让我和老伴可到云台山、西安、巴厘岛等地方旅游,至今一个地方也没去,产品也没拿到多少。” 武汉乐百龄、湖北国创伟业、安徽润九、威海艾维尔、江西南昌嘉仁等公司都将魔爪伸向了老人,央视记者通过卧底武汉乐百龄生物科技公司组织的一场“健康讲座”,彻底扒光了这一精心设计的骗局。一盒售价3980元的蜂胶胶囊,其实进货价格只有65元,利润高达60倍。 二、保健品市场乱象丛生
如今,保健品市场乱象丛生,充斥着大量似是而非的养生谣言、伪科学噱头,以及虚假的广告陈述,被坑的恐怕绝不止这一位“青岛老人”。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16年前十个月,被媒体曝光的保健品诈骗案例就达40余例,骗子们利用“中国老年保健协会”行骗、打着“公益幌子”诈骗、伪装医疗名家进行诈骗…… 骗子的套路大同小异:首先打出温情牌,与老人建立感情,通过填写资料套取个人病史,邀请假专家举办讲座,并进行所谓的“专家”会诊,假专家骗取老人信任向其兜售保健品。另外,不法分子利用中老年人注重身体健康或治病心切的心理实施诈骗,导致这些受害人被“名医神药”迷惑,进而造成财务损失,严重者甚至影响生命安全。同时,很多保健品企业打一枪换一地的销售模式,也给监管部门增加了监管难度。 三、整顿市场,多管齐下 比照之前大学生被电信诈骗“坑死”,在全国掀起一场打击电信诈骗的行动,对保健品公司“坑死”老年人,也应该掀起一场整治保健品市场的行动,多管齐下,严格执法。 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将保健食品纳入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监三司负责人表示,针对食品产品、生产经营、宣传信息等欺诈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完成《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的制订,征求意见阶段已经结束,即将发布,保健食品作为特殊的食品,同样适用本办法。该办法将以网络、电话、电视、广播、讲座、会议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列为食品宣传欺诈,在对生产经营企业处罚的同时,将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因此,工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机关等部门要加强对保健品市场的管理,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的保健品销售行为一律取缔,并追究相应责任;对于保健品滥用绝对化语言命名、炒作概念、夸大宣传等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倒逼保健品命名和广告规范化、法制化;在积极回应民众举报投诉的同时,更要主动对接社区、居委、村委等基层组织,利用好数量广泛的基层组织,破解保健品销售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而造成的执法难问题;鼓励消费者举报,发现食品欺诈行为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另外,对于违法者必须加大处罚力度,追究其刑事责任,只有保持高压态势,提升违法成本,违法者才会有所忌惮。 除了加大对保健品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老年人消费者的宣传教育也尤为重要,因此,医卫部门可以采用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各类有关老年人养身保健的知识讲座;法治部门、媒体等可以对老年人消费者进行关于保健品的普法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告知老年人,在购买保健品时,一定要认准保健品的小蓝帽标志和批准文号,应当到信誉好、证照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如发觉上当受骗,及时向12315投诉维权。发现洗脑式营销行为,可向公安、工商等部门投诉、举报。
另外,为人子女也应该多关注父母的情感需求与生活动态,发现父母有购买不法保健品的现象要及时劝阻,并向社区以及执法部门反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流传千年的古训,全社会都应该加强对老人的关爱,他们在情感上的空虚,需要整个社会的努力去填满,通过引导让老年人走上正确的健康之路。 责编: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