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3月20日遵义市交管局召开的“2016年全市公安交管工作颁奖晚会”上,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胡小镝被授予“十佳交警”称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晓渝在主席台上亲自颁发荣誉证书;这既是胡小镝的荣誉,也是绥阳公安交警团队的荣誉。 胡小镝荣获殊荣,与他“做一个有血性、有理性、有担当的人民警察”的信仰和追求是分不开的。自他2005年转行从警以来,他就时刻铭记自己在警徽前的承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无论是担任绥阳交警大队一中队长、还是担任副大队长跃入大队领导班子行列,他都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2016年期间,胡小镝通过“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思想上有了进一步提升,工作增强了用之不竭的动力:在打击危险驾驶专项行动中,有他霹雳的身影;在创建国家级文明卫生县城的进程中,有他热情服务创新工作的思路和实践;特别是在侦破一起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披星戴月、熬更守夜中,他始终率先垂范、冲锋在前。他一身正气,他攻坚克难,他以心带队伍、为民警、协勤作想,他以人为本为事故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一点一滴,无不让我们称道和敬佩。 谦虚,是胡小镝做人的又一风范。获奖归来,他立即埋头开始他日复一日的事故处理工作。他在指导身边的战友们如何遵循法律、法规、把每一个交通案办成“铁案”时这样讲到:做血性的人,就是要有正义感,要有一股干工作、干好工作的火性子,不能三棍子也打不出一个屁来;做理性的人,是公安工作对我们每一个民警的具体要求,那就是要依理依法,不可不作为,也不可乱作为,那样做最终的结果会被钉上“耻辱柱”,对不起家庭对不起单位;第三点,不讲奉献不讲担当,不忠诚履职不积极主动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人就会一天天懒惰下去,忘掉初心,就会变成行尸走肉,到头来自己是谁、为了谁、依靠谁,都会忘得干干净净。在绥阳交警大队日前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县公安局党委成员、副局长、交警大队负责人韩雨松,在会上号召全体党员、民警认真学习刘晓渝副市长和王思来局长在“颁奖晚会”上的讲话精神,近学身边先进胡小镝,学习他牢铸忠诚警魂、永葆公安交警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上下齐心,努力拼搏,坚持“城区保畅通、公路防事故、窗口优服务、队伍树形象”的工作思路,为创建“平安绥阳”交出我们满意的答卷。 责编: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