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王宝玉等被评为“商丘好人”

2016-12-15 11:1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80| 评论: 0|来自: 本网

摘要: 12月13日下午,商丘市文明办在商丘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隆重召开2016年第三季度“商丘好人”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1名荣获“商丘好人”荣誉称号的先进道德典型。


本网讯:1213下午,商丘市文明办在商丘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隆重召开2016年第三季度“商丘好人”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1名荣获“商丘好人”荣誉称号的先进道德典型。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文联、商丘军分区等单位领导和各县(区)文明办主任出席发布会,市直、梁园区、睢阳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部分文明单位干部职工及各界群众参加发布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全周出席发布会并致辞。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警务保障大队大队长张明星,保障大队宣传部门负责人袁飞和部分民警代表参加了发布会。

本次发布会是按照商丘市文明委制定的《“商丘好人”发布机制》组织召开的,是我市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培育“商丘好人”品牌的新举措。经各县区推荐,由中共商丘市委宣传部、商丘市文明办、商丘军分区政治部、商丘市总工会、共青团商丘市委、商丘市妇联联合评审,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型,推选出了2016年第三季度“商丘好人”。交警支队警务保障大队民警王宝玉,交警高速大队民警杨大龙、交警二大队辅警刘欢被评为商丘市第三季度“商丘好人”。商丘广播电视台为每位“商丘好人”制作了宣传图片,现场介绍他们的感人事迹,并为“商丘好人”献上了鲜花和颁发奖杯。发布会现场,我市著名歌唱家用歌声向“商丘好人”致敬,用艺术的魅力感召大家向他们学习。

参加发布会的民警代表和各界群众纷纷表示,“商丘好人”的事迹非常感人,自己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教育,心灵得到了一次洗涤和升华,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定要学习好他们的先进事迹,发扬好他们的精神,用自己的行动带动身边更多的人向“商丘好人”学习,传递社会正能量,提升商丘社会文明程度,为商丘的文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袁飞 闫冰)

                                                                    (编辑:刘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