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从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传来消息,7月4日当晚,辖区发生两起醉酒肇事交通事故,嫌犯已被警方成功控制。 当日18时许,家住临猗某花园小区的王某(永济市人),邀好友叶某、赵某某在家喝酒,22时40分许,三人喝了一瓶白酒、几瓶啤酒后,感到意犹未尽,王某便驾驶一辆无牌面包车,载着两名好友准备出去继续喝。没想到刚出小区,在十字口右转弯时,与王某霞(临猗县人,女)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王某霞头部受伤,现住院接受治疗。 同日19时许,贾某(临猗县人)与好友一起喝酒后,驾驶晋MJ37**号本田CRV轿车,在临晋镇东环路与胡某某(临猗县人)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胡某某及乘坐人郝某某受伤,现正住院接受治疗。 7月5日,经山西省运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驾驶员王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336.65mg/100ml,贾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4.56mg/100ml,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涉嫌刑事犯罪。目前,二人正在接受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临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炎炎夏日,切莫贪图一时爽快,心存侥幸喝点小酒,结果酿成终身大错,给社会及家庭带来无限伤害。 警方提醒:炎炎夏日莫贪杯。 (编辑: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