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黑校车”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分析及治理对策

2016-6-7 10:0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17| 评论: 0

摘要: 所谓黑校车是指未经安全检验、无合法校车手续的接送学生车辆。包括常见的中巴车、面包车、农用车辆等。近期,对我大队辖区“黑校车”情况进行调查和走访,同时还联合县安监、教育、交通等部门扎实开展“校车”交通安 ...
  所谓黑校车是指未经安全检验、无合法校车手续的接送学生车辆。包括常见的中巴车、面包车、农用车辆等。近期,对我大队辖区“黑校车”情况进行调查和走访,同时还联合县安监、教育、交通等部门扎实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一些成效,但隐患较多,令人担忧。笔者就此谈谈农村地区“黑校车”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分析及治理对策。
   一、案例列举
   一(严重超员类):2015年12月26日,滦南县交警大队查处了一起超员80%的接送学生车辆,当日14时20分,该大队接群众举报,辖区某小学拉运学生车辆存在严重超员情况,大队长亲自带领一中队查获牌号冀BK77xx的普通客车,该车核载35人,实载63人,超员28人。
   二(超员且驾驶人低质高驾类):2015年10月24日,滦南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冀BJxxx号牌的客车超员,遂将其拦停。经查,该客车核载35人,实载46人,超员11人,车内乘员全部是辖区小学生。在对张某提供的驾驶证安某某所有,经询问,张某交待,自己的驾驶证是二类证,只能驾驶农用车,为了蒙骗学校检查,伪造了安某某的驾驶证,换上自己的照片。

   例三(超员且屡禁不止类):2014年3月8日,滦南县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早上7时许查获号牌为冀CC1790,核载19人,实载21人的违法行为,当天晚放学时间,对接送学生车辆再度检查,结果查获冀CC1790号牌车不仅未按规定载客,反而变本加厉,核载19人,实载26人,超员6人。

    例四(超员且私改车辆类):2015年9月13日下午1时30分,滦南县交警大队宣传中队民警在辖区倴城镇姜泡小学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时,发现一辆车牌号冀B867KG的福田牌面包车,该车原有两排座椅,核载6人,驾驶人受利益驱使,从后面加了两排座椅,前面司机座位后又加一排条椅,另外在车座下面放了两个马扎和两个坐垫。这样,就使该车厢能多装16人,使原本6人的空间,一下子塞进22人。

   二、“黑校车”的潜在危害性不容小视
   (一)“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社会危害性大。面包车之类“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不用缴纳各种税费,行驶线路自由,存在极大利润空间,且面包车之类车型购车成本低廉,许多人铤而走险的使用面包车之类车型从事非法接送学生。这类车没有任何营运手续,有的甚至没有保险和年检,学生安全根本没有保障。
    (二)农村道路等级低,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存在严重的缺陷。目前我县农村已经实现了村村通公路,但是农村道路设计等级低,村村通公路多为等外级,公路油面狭窄,给交通安全通行带来隐患。乡村公路在设计规划过程中,注重了村村通公路、方便群众和节约成本等原则,而忽视了交通安全,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加重了道路不安全性,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这也是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农村道路配套设施不齐,大部分乡村道路水沟、涵洞没有按规范配套;应有的交通标线、警示标志、安保缺乏,配置不齐。乡村公路管护不力,乡镇政府无钱配套,村社筹资困难,道路养护粗放,通行质量差。
??? (三)“黑校车”车型先天不足,安全性能较差。面包车之类“黑校车”车型自身存在着安全隐患。由于此类车型其低端的市场定位,在制造工艺、安全防护方面受限于成本控制,相对其他载客汽车,“车辆自重低、轮胎规格小、车身重心高、安全性能差、易损坏”成为“黑校车”之类车型的共性,导致车辆稳定性较差,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乡村道路或遭遇雨雪等恶劣天气行驶时,极易发生侧滑、侧翻事故;“黑校车”对驾乘人员安全防护不足,事故发生时往往处于“碰撞弱势”,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另外,在乡镇从事非法接送学生的“黑校车”,长期满负荷或超负荷使用,车况恶化速度快、程度高,“病车”上路普遍。
??? 三、当前“黑校车”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分析
    (一)简单“撤并”中小学。国家审计署审计调查的1185个县中,2006年至2011年,有70%的县学校平均服务半径有所增大,其中:初中、小学的服务半径增幅分别为26%、43%,平均达到8.34公里、4.23公里;重点抽查25127个学校的1257.63万名走读生中,有4%的学生上学单程要徒步3公里以上,其中10.03万名要徒步5公里以上。笔者所在县情况也相似,撤乡并村以前,每村都有一所小学;撤乡并村后,全县的乡镇、村平均分别两到三个合并成一个,中小学也随之被县乡政府基本按行政区域撤并,导致以前步行可以上学的,现在被迫乘车上学,给“黑校车”泛滥带来可乘之机。
    (二)乡村客运交通运力投入不足。据调查,当前不少农村中小学本来办学条件就差,一些校领导虽有心解决校车问题,但苦于没有资金,特别是近年来在撤乡并镇过程中,地方政府从整合教育资源、节约开支角度出发,将一些生源少、地处偏远的中小学撤并到中心学校,直接造成一些本来可以就近入学的学生要赶远路上学,而客观上政府没有花大力气解决校车这一民生问题,没有为所有村镇开辟足够的公交线路班次、配备足够的校车,车少学生多的矛盾十分突出,这就给一些不规范的社会运营车辆提供了市场。
    (三)面包车等载客车辆价格经济实惠。由于黑校车多为面包车、中巴车和农用车辆之类,此种车型价格低廉,普通的城乡居民都能购买得起,且相对三轮车和小汽车的核载人数多,因而有相当部分车主加入购车行列从事非法接送学生活动。这类面包车主要活动在县乡道、村道,打着接送乡里乡亲的幌子,每日在各农村中小学候客、揽客从事接送学生活动。由于农村客运线路不全、等候时间较长、班次固定等原因,部分学生家长青睐于非法营运车辆随叫随到、随到随走的条件,老百姓安全意识差,对“黑校车”没有概念,大多数家长为孩子读书考虑节省时间,盲目追求方便和省钱,愿意搭乘这类“黑校车”,这也是造成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四)农村偏远地区监管困难。警力不足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严重的影响。从面包车等“黑校车”的交通安全管理来说,其驾驶人多分布在广大农村地区,他们准驾车型多为C1,六年甚至十年才换一次证,平时基本不到公安交巡管理部门办理业务,根本接触不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机会,造成对驾驶人管理教育不到位,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警力不足对农村道路难以深入管理,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查纠,形成交通管理上的盲区,给包括“黑校车”在内机动车交通违法以生存的空间。日常交通管理难度较大。。
    (五)交通违法成本过低。“黑校车”只有超载才能挣到钱,据媒体调查和报道,10辆“黑校车”中有9辆都超载。据笔者中队查获的一位“小面的”的司机说,学生乘车价格较成人要低三分之一,只有超员才能挣到钱,多装就能多挣钱,如果被交巡警查到最多被罚几个钱。“农村公路总不会天天有交警检查吧?”这是很多黑校车司机的普遍心理。而有的驾驶员为了躲避检查,不走大道而走乡间羊肠小道,并在车窗贴上黑色隔膜,在乡间小道上险象环生。由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查获的“黑校车”违法行为处罚仅设定了罚款处罚,只有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才能予以行政拘留之类限制人身自由处罚。其第四十五条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这样的违法成本对于“黑校车”驾驶人来说形不成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黑校车”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当前,加强黑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要从交通安全工作的大局出发,立足实际,强化监督、协调管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安委会牵头,明确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及乡镇的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主管、学校主体、明晰职责、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及时拿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机制及存在问题进行科学整改,切实有效解决当前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一)致力社会共管。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特别是农村乡镇政府应当花大力气解决校车这一重大民生问题,将解决辖区中小学校车问题摆上议事日程,配备足够的校车,缓和车少生多的矛盾;同时加大公共客运交通投入,逐步为所有村镇开辟足够的公交线路班次、缓解车少学生多的矛盾,避免给一些不规范的社会运营车辆提供市场。二是建立校车安全管理网络。为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县教育局、学校要与安监和交巡部门建立互动管理网络,层层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校车GPS管理系统的远程、动态和全过程监督作用,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校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规定校车不得用于其它经营活动。县教育局应当明确各乡镇的教育助理作为各乡镇校车管理责任人;交巡警中队实行“一校一警”,专门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学校明确一名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该校校车管理责任人,并指定一名安全宣传、接送学生和日常管理的专职交通安全员,同时,接送途中必须配有教师照顾学生安全,负责接送学生安全乘车管理。三是建立校车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互通校车管理信息,分析研究校车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四是建立校车交通违法反馈制度。定期反馈全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抄告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督促所在学校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管理。五是建立外出报备制度。学校组织外出游玩等集体活动必须向教育部门和交巡警部门备案,由交巡警部门审核登记车辆和驾驶人情况。
   (二)强化源头监管。地方教育部门应坚持校车“三必查”制度,强化源头监管措施。一是驾驶人资格必查。督促学校坚持“八个不用”,严把校车驾驶人审查关。即身体不健康的不用,驾驶客运车辆有严重超员违法记录的不用,有严重超速违法记录的不用,近3年内任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的不用,不具有三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的不用,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不用,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不用,未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的不用。二是校车安全状况必查。每年寒暑假开学之前以及重大节日、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季节,县教育部门应联合各派出所深入各学校,按照“四见面”(即见接送学生车辆、见驾驶人、见学校负责人、见车主)的要求,对全县所有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逐一排查、逐一核对、逐一登记、逐一检验。对符合要求的校车全部实行户籍化管理,做到“六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建档、统一标识、统一驾驶人标准、统一审批程序、统一安全教育,校车建档率达到100%。 三是学校管理制度必查。对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交通安全责任制不健全、交通安全教育措施不落实的,教育部门应会同交巡警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严密路面防控。交巡警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从强化责任入手,做到“三查”,严把校车“路途关”。一是“校前查”。由学校内部交通安全员负责校车统一规范停放,在校车出校前检查校车是否超载,对低年级小学生上下车时要求安全员“拉一把、扶一下、抱一下”,确保不出问题。二是“定点查”。在校车行驶途中的必经路段、上学放学的重点时段进行检查,重点查处超速、超载、强超强会等容易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三是“突击查”。针对不同时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心,实行弹性工作制,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对全县校车进行突击检查,查证件、查车况、查违法行为。四是“举报查”。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积极发动学生家长、学生和人民群众举报违法“校车”线索。安监、交通、客管和交巡等部门,加大对非客运车辆接送中小学生的查处力度。对“黑校车”非法接送中小学生的,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并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实施处罚。形成对非客运车辆接送中小学生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
??? (四)创新宣传机制。地方教育部门应当遵循“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宣传教育思路,实行校警互动,创新宣教机制,初步实现 “一窗、一语、一册、一状、一课、一会、一信”的“七个一”校警联手互动目标。“一窗”,即建立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一语”,即在学校门前悬挂一条交通安全宣传标语;“一册”,即为每名学生发放一本交通安全宣传手册;“一状”,即学校与学生或学生家长签订一份交通安全责任状;“一课”,即学校坚持每月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一会”,即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一信”,即家长人手一份《致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在校园里形成了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农村交巡警中队对机动车驾乘人员开展技能常识培训,以农村广播、画册展板、宣传传单等受群众易接受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有效覆盖辖区机动车用户群体。媒体用公益广告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乘坐黑校车的危害性。对“面包车”、农用车之类车型用户中新领证驾驶人、新购车所有人、载客营运人和有长途驾乘需求的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警示和技能教育,经常组织此类车型驾驶员开展安全警示谈话,做到警钟长鸣。同时,路面执勤民警在执勤过程中要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不断强化驾驶员守法意识,提醒驾驶员安全、文明行车。(作者:滦南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胡兆昌)
                                                                                                                                                                                        (编辑: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