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客运企业顺鸿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驾驶员李某根,于2016年4月21日14时52分许,驾驶豫N5**42号大型普通客车,在柘城县未来大道与上海路交叉路口实施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违法行为。 交通违法行为人李某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条之规定,处以1500罚款!
案例二 : 客运企业顺鸿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驾驶员候某利,于2016年4月21日14时33分许,驾驶豫N5**41号大型普通客车,在柘城县未来大道与上海路交叉路口实施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违法行为。 交通违法行为人候某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条之规定,处以1500罚款!
案例三: 客运企业顺鸿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驾驶员李某根,于2016年4月21日14时52分许,驾驶豫N5**42号大型普通客车,在柘城县未来大道与上海路交叉路口实施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违法行为。 交通违法行为人李某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条之规定,处以1500罚款!
案例四: 客运企业顺鸿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驾驶员候某利,于2016年4月21日14时33分许,驾驶豫N5**41号大型普通客车,在柘城县未来大道与上海路交叉路口实施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违法行为。 交通违法行为人候某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条之规定,处以1500罚款!(编辑:刘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