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转弯未避让撞翻直行的电动车负全责,莒县交警:车辆拐弯应让直行

2016-4-7 16:1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78| 评论: 0

摘要:   2016年4月3日下午17点50分,在城阳中路某银行门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在右转弯时与一辆直行电动车发生相撞。一辆由南向北转弯的机动车,与一辆由北向南直行的电动车在路口发生相撞,在这起交通事故中, ...

  2016年4月3日下午17点50分,在城阳中路某银行门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在右转弯时与一辆直行电动车发生相撞。  一辆由南向北转弯的机动车,与一辆由北向南直行的电动车在路口发生相撞,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转弯的车辆在路口没有避让正常直行的电动车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机动车的张某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在询问张某时,问及知道转弯和直行车辆怎么走时,张某倒是了解这一法规。可是真到开车时就不记得这么多了,觉得自己可以安全通过,没想到就撞上了。

  无独有偶,在4月5日下午2点45分左右,在故城西路与潍徐路交叉路口,一辆白色轿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同样也是因为在行驶过程中转弯没有让直行而导致事故的发生。轿车驾驶人竟然给这个路段的车辆比较少,可以直接拐过去。让民警有点无语。

  这样的事故案例还很多,虽然以上两个案件虽然都未造成很大的影响,可很多机动车驾驶人却没有意识到这些平常行驶过程中最常见却最易忽视的法规。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就对转弯的机动车应礼让直行的车辆的作出规定。

  莒县交警在此温馨提醒广大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宁缓勿急,礼让三先,特别是在转弯时,要注意观察,礼让直行车辆,放慢车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转弯。(编辑: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