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交警圆满完成2016年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2016-4-7 09:4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95| 评论: 0

摘要: 2016年清明节丘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加强值班备勤,期间,大队出动警力115人次,警车32辆次,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行为19起,实现了节日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谐、有 ...

 

2016年清明节丘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加强值班备勤,期间,大队出动警力115人次,警车32辆次,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行为19起,实现了节日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谐、有序,未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未发生因执法不规范而引起群体性事件和有效投诉,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圆满完成了2016年清明期间各项交通安全保卫任务。

一、加强领导组织,提高思想认识。节日前夕,大队及时召开清明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全体民警、协管员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清明期间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清明安保”思想认识,认真总结往年清明节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并研究相应的解决措施,对交通管理的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重要节点严加管控。同时,要求全体人员克服松懈情绪、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工作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清明节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中来,确保清明期间辖区道路安全。

二、加强工作部署,深入分析形势。针对清明前后,墓区、农村山区的扫墓线路、春游线路将迎来人流车流高峰,极易引发区域性、时段性拥堵;旅游包车、短途客车、农村面包车超员以及自驾出行车辆超速、超员、违法停车、强超强会等隐患突出的问题。大队提早加强形势研判,有针对性的制作清明安保方案,充分做好应对准备,认真落实措施责任,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三、深入细致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清明前夕,大队组织对辖区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积极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对辖区主干公路及墓区、山区道路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重点加强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的排查,对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的,书面报告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尽快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竭力消除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辖区道路安全系数。


    四、加强路面管控,确保道路通畅。大队合理调整、科学安排,最大限度的将警力用在路面上,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强道路管控。一是针对清明期间,公路交通流量大,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发期,大队进一步加大执勤执法工作力度,针对辖区扫墓祭祖群众集体出行等交通特点,采取定时与不定时巡查相结合的勤务形式,严格查处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二是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加强对无证驾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员、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有针对性加大对乡、镇低速农用货车等重点车辆的整治力度,为清明节期间人民群众出行营造平安、和谐、文明的良好交通氛围。

五、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出行。清明节期间,大队利用多渠道开展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宣传各项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消除群众的麻痹大意思想。一是将节日期间每天的天气信息、交通路况信息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微博、云南交通警察网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提示广大群众选择合理出行路线和时间,避开车流高峰,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提示;二是依托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积极组织民警到辖区郊游踏青、清明节扫墓人员集中的场所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安全出行氛围。

六、加强值班备勤和信息报送工作。清明期间,大队实行领导24小时在岗在位带班制度,大队领导带班执勤,认真履职,及时按规定处理接报的各类警情,一旦出现突发警情能迅速有效处置应对,最大限度的将影响后果降至最小,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要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编辑:东东)